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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不得强制艾滋病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疗
日期:2016-06-17 来源:中国医药网 作者:佚名 【打印】
  6月15日,卫计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于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均建议实施抗病毒治疗;同时要求,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并充分做好治疗前咨询,排除抗病毒治疗禁忌证,不得强制要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接受治疗。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治疗效果,减少病毒耐药产生。

  2012年,国家卫计委印发《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2012年版)》,提出对于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实施免费抗病毒治疗的标准。

  2014年,国家卫计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新的《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和预防艾滋病感染指南》,组织组织国家卫生计生委艾滋病临床专家组对新标准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标准进行了修订,扩大了治疗对象范围。

  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再次修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有关标准,在此基础上,经国家卫生计生委艾滋病临床专家组研究论证,国家卫计委决定对我国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再次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治疗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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