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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品中标价申报只是例牌动作
日期:2018-09-28 来源:医药网 作者:佚名 【打印】

10月7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药品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10月8日,网上和微信自媒体上就出现了一篇题为《广东药品大杀价启动》的文章,一度“惊”到不少医药行业人士。依照这一文章的说法,在广州GPO正处于开展企业及产品基础信息核验的关键期间,10月7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下发《通知》,其实意味着广东药品杀价,才刚刚开始。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即省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此次有效中标价申报只是每隔两三年一次的例牌动作,并不意味着广东将启动药品大降价。此外,该位工作人员还透露,目前广州GPO细则尚未出来,所以尚无法评估GPO对广州公立医院药品价格的冲击。

不过,笔者同时也注意到,先于广州实施GPO的佛山,已经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开设了佛山专区,依照佛山GPO的规则,全国最低价已经被列为参考报价之一。

省平台进行中标价申报时间为本月8日至15日

依照《通知》,但凡要参与省平台药品采购的企业,均需要申报截至2018年7月31日前全国各省(区、市)正在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挂网)价格(不含广东省中标价)。

具体规则要求如下,全国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多于5个(含)的,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填报最低5个省(区、市)中标(挂网)价格;少于5个的,应填报全部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最新中标(挂网)价格时,则需按照2018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最新中标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据悉,广东省当前执行的入市价数据源为2016年12月13日公示,相关政策显示,当时广东省平台数据源采集的价格是截至2016年5月31日前正在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以及广东省药品现行入市价数据。

而此次申报,根据时间安排,省平台进行中标价申报的时间为本月8日至15日。

医保入局或更关注药物经济性评价

依照前述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说法,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划为医保部门管理后,省平台药品采购已不是价格导向,即不再过于关注单品的中标价,而是更加关心治好这个病的总成本。以上海为例,当地药品管理部门已经更加在乎药物的经济性评价了。

这一说法,笔者也从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处获悉,上海的做法并没有参照中标价更低的福建等地的价格,而是参照江苏、浙江、安徽等5省市的中标价,价格动态调整,且不为低价是取。

干荣富还预计,即将启动的全国带量采购虽然文件还未正式下达,但预计也将采用平均价。在其看来,对于药品采购降价,需要一分为二来看,首先,降价有利于减轻老百姓负担,其次,这种降价应该建立在用量能保证足额供应,质量批批都能保证的基础之上。

此外,对于分质量层次的药物,在议价时还是需要给企业留一个发展空间,以鼓励优质企业。

佛山GPO规则会否影响广州?

据了解,《通知》之所以被误解,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即将启动校验通过的企业及产品报名信息进行信息公示有一定关系。依照此前文件,这一公示的时间为本月10日0:00至14日23:59。

而此前,佛山GPO发布的规则,已透露出杀价的迹象。

笔者拿到的《关于开展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议价谈判工作的通知》显示,企业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省平台现行入市价,请企业参考全国最低价、省内GPO成交价、2017年3月~2018年8月全省最低成交价和第三层次转议价的价格并按适当降幅进行报价,如果第一次报价符合要求的视为议价成功,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第二次报价。

佛山的这一通知还要求,企业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如第二次报价符合要求的视为议价成功,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淘汰。

据悉,为确保2018年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系统集中议价药品议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药品模拟议价练习已在9月27日启动。

对于佛山此举,干荣富认为可以关注后续进展,因为依照以往惯例,报最低价往往容易断货。这当中,还需要观察企业报最低价的动机,个别未通过药品一次性评价的品种,如果报最低价,肯定是意在争夺最后几年市场,因为通不过评价最近几年内肯定会被淘汰。但也不排除一些品种报低价是本身产能很大,意在以量换价。

“不唯低价是取”或能保障药物供应

不论是中标价重新申报,还是即将落地的GPO采购,“不唯低价是取”、“按照药物经济性招标”是近期药采部门主导的招标逻辑,而在业界看来,相比过去“只以低价中标”的情状,从市场角度来说会让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引导向良性竞争,而从患者角度来说,药物供应亦可得到保障。

“按照过去的招标逻辑,一些企业的招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有的甚至只有成本价的一半,从生产角度来说,这种价格是根本无法生产药品或者说只能生产安全无效的‘药物’,同时也可能逼迫同类竞争对手退市,造成这类药物在市场上紧缺。”国内某药企负责招标的人士向南都记者说。

据了解,由于招标价格过低、企业不生产或减产等原因,全国多家医疗机构曾出现过药物短缺的现象,比如心脏手术用药“鱼精蛋白”、治疗心脏衰竭的抢救用药“西地兰注射液”、眼科用药“注射用丝裂霉素”等经常断供。

“虽然‘杀价’和试点新的招标形式系目前相关部门出于医保资金为基础的考量,从现有的医改‘解决用药问题’的基本逻辑来说,保障药品供应尤其是医疗机构中的药品供应,系目前主管部门重点考量的部分,即使相关政策尚未落地,但对于我们医疗机构而言,暂时不用担忧会出现中标无货的窘况。”

此前曾参与过药品招标谈判的广州某三甲医院药剂科负责人表示,虽然新的招标政策可能会更多倾向药物经济性,但由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等因素,可能会考虑将价格在合理基础上压低,“例如广州即将试点的GPO,医疗机构的声音和博弈也是药价制定主要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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